“拿了他的钱财,就感觉是左口袋进了右口袋,跟拿自己家里人的一样,真的没有一点点防备。”“就像在高速上开车,方向盘没把握好,最后撞上去了。”这两句忏悔真实地反映了浙江省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锡云违纪违法的起点和终点。
2020年5月,因涉嫌受贿犯罪,黄锡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黄锡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黄锡云出生在浙江桐庐的一个小山村,因为家里穷,中学毕业以后就回乡务农了。1983年,国家开展征兵体检,黄锡云顺利通过,成为了军营的一名消防战士。他格外珍惜这个机会,肯吃苦、爱学习、钻业务,领导和同志们对他评价很高。2000年,他被任命为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平湖大队大队长,成为了一名地方消防部队的主官。
那时候的黄锡云踌躇满志,一次次在火场逆行,立了不少功。然而,本该继续书写烈火青春的他,却渐渐偏离了自己的人生航向。
2001年,黄锡云和妻子看中了平湖某黄金地段的一套商铺。因为手头资金不够,黄锡云便想到向其管辖的某消防工程公司老板吴某某借钱。吴某某平时在工程承接和工程验收中一直受到黄锡云的照顾,自然满口答应。就这样,黄锡云轻轻松松从吴某某处借到了10万元。
当黄锡云将其中的5万元还给吴某某时,吴某某却表示自己“心中有数”,剩下的5万元也不用还了,并当场撕毁了借条。黄锡云也默认了吴某某的行为。
这件事情发生后,黄锡云心里一直十分忐忑,生怕被人发现。然而,过了好几个月,一切仍是风平浪静,黄锡云提着的心也放下了。有时候,吴某某在工程验收上碰到一些小事情,也会请黄锡云帮忙打声招呼。
就这样,“借款”变成了“送钱”,黄锡云“引火烧身”浑然不觉,宛如被温水煮青蛙,等到水烧烫了,自己却再也跳不出来了。
如果说在消防部队服役期间的黄锡云心中尚存底线,那么在2005年8月转业到地方担任平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后,黄锡云的防线可以说是全面失守。
黄锡云还在平湖市消防大队服役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个体户袁某某。随着黄锡云陆续担任平湖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市人防办副主任等职务,其与袁某某从事的市政附属工程承接工作也有了联系,袁某某便开始主动接近黄锡云。多次收受袁某某财物后,黄锡云也愿意为其站台、说好话。
而后,袁某某通过黄锡云的介绍承接了当地多个住宅小区的附属工程,收益颇丰。而黄锡云也借此收受袁某某不少钱财。
2015年4月,平湖市机构改革后,市人防办并入市建设局,黄锡云兼任建设局副局长,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黄锡云的欲望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此时的黄锡云,隔三差五接受宴请、逢年过节收卡收物、操办婚宴借机敛财,已完全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甚至在2019年平湖市开展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黄锡云仍然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不收敛、不收手。
经审理查明,黄锡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工程项目验收、商品房交易、安全事故处理、基建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9万余元。
2020年11月13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决黄锡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黄锡云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直到此时,黄锡云才幡然醒悟,自己收受的不是财物,而是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最终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他追悔莫及。(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李昊 郑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