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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之三境界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编辑: 管理员 | 日期: 2020-02-26 |  字体:T T T

 

廉之三境界

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也。

——《从政录》(明·薛瑄)

译文

世上清廉的官吏有三种:有深明事理而不胡乱索取的,有崇尚名节而不随便索取的,有畏惧法律为保官位而不敢索取的。深明大义而不胡乱索取,是发自内心的自然行为,是清廉中最上乘的境界;崇尚名节而不随便索取,是洁身自好耿介之士,是次一等的境界;畏惧法律为保俸禄官位而不敢索取,是勉强而清廉的,这又差一等了。

解读

本段话选自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薛瑄所著的《从政录》。薛瑄,永乐年间进士,英宗朝曾任礼部右侍郎,是受人尊敬的一代廉吏,被誉为光明俊伟的铁汉公。久居官场,使薛瑄对清正廉洁境界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从政录》中将官员的廉洁境界分三种。不妄取者靠觉悟,不苟取者保名节,不敢取者畏纪法,三种人身上表现出的廉洁境界是不同的,而背后反映的则是其思想境界以及对清廉的追求的不同。

不妄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上乘境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毫不犹豫地进行抵制,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自持;不苟取者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以不贪为宝的自律;不敢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一道底线,是伸手必被捉的警醒。以史为鉴,品味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对今天仍有警醒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是我们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径考虑,也是规律使然。这不能、不想是长远目标,不敢的实质是底线思维。没有不敢,后墙就会松动。

要想成为一名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仅仅做到不苟取不敢取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花力气,不断向不妄取的高境界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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