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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文山被开除党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编辑: 管理员 | 日期: 2021-08-02 |  字体:T T T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文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山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投资入股煤炭企业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煤矿资源未予评估即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文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文山简历

刘文山,男,汉族,195410月出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研究生学历,1973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7月参加工作。

19717月至197211月,伊克昭盟东胜县罕台庙学校教师;

19721119765月,陆军30891营服役;

19765月至198012月,伊克昭盟东胜县民政局、人事局工作;

198012月至198112月,伊克昭盟东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8112月至198312月,伊克昭盟东胜县人事局副局长;

198312月至19894月,伊克昭盟东胜市布日都梁乡党委书记;

19894月至19919月,伊克昭盟东胜市经贸委主任;

19919月至19958月,伊克昭盟东胜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58月至20004月,伊克昭盟东胜市副市长;

20004月至20014月,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014月至20038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038月至20069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旗委书记,期间200411月兼任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党工委书记、成吉思汗陵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20069月至20134月,鄂尔多斯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34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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